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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答记者问

2021年11月12日   作者:   点击:



《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现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制定了保障措施。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负责同志就《通知》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国家文物局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文物保护工程承担单位提出资质要求。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我们一是建立资质管理制度体系。2003年起陆续印发并修订完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建立起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的建立对于我们明确资质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推动行业队伍不断壮大。2004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公布多批次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目前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超过2000家,责任设计师(工程师、监理师)数量超过3500人,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是实施文物保护工程的主力队伍,行业队伍的壮大为提高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优化审批服务。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们建立了资质资格动态数据库和申报审批平台,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升级和增项审批直接面向行为相对人,从纸质申请办理转为互联网“一网通办”,基本实现即报即审,满足了行业诉求。


问:开展本次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是基于什么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高效服务等方面持续推进改革。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其中一项内容为取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承担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要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明确要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该通知中将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列为“直接取消审批”,并明确了具体改革举措。我们按照国务院该通知的要求,细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印发《通知》。


问:本次资质改革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本次资质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深化文物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准入标准,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文物保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资质改革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等级由三级调整为两级,不再保留丙三级资质。二是调整乙二级资质标准,优化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要求。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分别审批甲一级、乙二级资质时,文物部门均直接面向行为相对人接受审批申请。四是优化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程,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工程(三级工程),不限定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


问:过渡期内资质管理工作如何开展?


答: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我们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现有丙三级资质单位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直接换发相同资质类型和业务范围的乙二级资质证书。甲一级、乙二级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照常办理。过渡期后,将根据本次改革制定的资质等级认定标准,对所有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乙二级资质单位重新核定换发资质证书。


问:本次改革调整了文物保护工程分级,相关单位在申报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时,其业绩的工程等级按何种标准执行?


答:本次改革对文物保护工程分级进行了调整。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分级为例,调整了二级、三级工程范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均由三级调整为二级;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迁移工程、重建工程,由二级调整为三级。今后相关单位在申报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时,其业绩的工程等级判定标准以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通知》印发(2021年10月20日)之后签订合同的,按本次改革制定的文物保护工程分级标准核定工程等级。


问: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方面还将有什么举措?


答:文物保护工程领域参与的市场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资质管理对文物行业影响重大。我们将本着稳妥谨慎的原则,有序推进资质改革,做好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总结评估、配套保障等工作,不断完善资质管理体系。下一步主要有四方面举措:一是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改革执行情况和效果,特别关注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情况和效果,根据评估结论适时完善资质管理制度。二是修订完善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文物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本次改革实施情况,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修订研究工作,进一步优化资质管理制度。三是加大专业人员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对责任设计师(工程师、监理师)开展继续教育,推动建立完善文物修复领域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适时开展文物修复师考核认定工作。四是健全资质信用管理体系。依托现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在线管理系统,健全完善资质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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