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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

2026年03月27日   作者:   点击: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程圩

成员:曹颐戬、石建刚、何人杰、王东、李小龙、夏琦兴

2.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程圩

成员:曹颐戬、石建刚、何人杰、王东、李小龙、唐兴佳、汪娟丽、夏琦兴

3.督导组

组长:程圩

成员:曹颐戬、石建刚

二、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

1.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

详细认定条件见附件《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

2.其他有关说明

跨一级学科申报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申报人还应满足的条件:

(1)申报人须在原一级学科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2)申请工作须在新申报学科重新进行,申报材料应属于文物专业领域范围,且不得与申报原一级学科硕士生导师的材料重复。

三、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受理导师资格申请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3月26日

完成并上报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

3月27日

公布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布置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

3月28日-4月7日

(1)申请人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教师端)—“导师申请”中在线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最终版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进行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审核并签字;

(3)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支撑材料提交文化遗产研究院。

4月17日前

(1)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进行评审,对申请人的材料逐一审核、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为通过;

(2)文化遗产研究院将申请人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包括跨、转学科),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由文化遗产研究院在“导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中填写评审结果。

5月中旬

(1)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生导师名单;

(2)研究生院审核和备案跨、转学科研究生导师名单。

2.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评审工作流程

(1)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进行评审,对申请人的材料逐一审核、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为通过;

(2)文化遗产研究院将申请人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包括跨、转学科),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由文化遗产研究院在“导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中填写评审结果。

3.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督导组工作流程

督导组对文化遗产研究院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程进行督导,确保程序规范、公正透明,对实施方案、认定结果等重要信息进行监督。

四、其他有关说明

1.获得文物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人同时获得文物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将实名书面材料提交文化遗产研究院;

3.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材料不实、未脱密等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并在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4.新增研究生导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及培养单位组织的导师岗前谈话,培训合格并通过岗前谈话后颁发导师聘书。

五、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安市劳动南路西工大西门南侧创新大厦A座902文化遗产研究院

咨询电话:029-88491395


西北工业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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